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和《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殡葬领域部分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甬发改价格〔2025〕7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定我市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方案,现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传真:63981888; 三、邮件: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655号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3月21日。联系人:伍钧钧;联系电话:0574-89591831。 附件:1.慈溪市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方案起草说明.doc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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