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规定,进一步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现将拟编制的《2025年度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或建议。对公示有意见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向沈荡镇人民政府反馈。 公示日期: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1日 联系电话:0573-86725133 联系地址:海盐县沈荡镇镇中南路201号 邮编:314311 附件: 1. 关于2025年度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 2025年度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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