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我局起草《关于废止<丽水市莲都区律师行业发展扶持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1.邮寄反馈意见,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 2.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陈润;联系电话:0578-2811052。 3.传真反馈意见,传真号码:0578-26019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9日。 附件: 1.关于废止《丽水市莲都区律师行业发展扶持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丽水市莲都区律师行业发展扶持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莲司〔2022〕5号.pdf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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