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淳安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也随之凸显,我县原有的建筑垃圾处置规范性文件已经不能满足现有要求。为加强我县建筑垃圾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促进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了《淳安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从202537日起至47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县综合行政执法

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南路16号。

联系人:丰好年,电话:13588125523

附件淳安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淳安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

202537


征集部门:中国淳安千岛湖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5-03-07 截止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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