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也随之凸显,我县原有的建筑垃圾处置规范性文件已经不能满足现有要求。为加强我县建筑垃圾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促进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了《淳安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从2025年3月7日起至4月7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南路16号。 联系人:丰好年,电话:13588125523。 附件: 淳安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淳安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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