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5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司法局起草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金华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邮编:321017;联系电话:0579-82469539;电子邮箱:zjjhsfj@163.com。
附件:1.《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2.《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司法局
2025年2月27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5年2月27日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公开征求意见情况予以反馈。截止2025年3月10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司法局,邮编:321017。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0579-82468011。
联系人:汤小川;联系电话:0579-82469539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