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民用航空器管理,保障航空器运行安全,促进低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绍兴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3月7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5年2月24日至3月7日。 联系人:陈同志,联系电话:0575-85738152,邮编:312000,电子邮箱:1067382083@qq.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交通运输局(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35号)。 附件:绍兴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