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和《水利部关于加强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水节约〔2024〕286号)要求,我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浙江省用(取)水定额修订工作,编制完成《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告并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3月5日前通过浙政钉、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名)后反馈至联系人。 联系人:舒畅 联系电话:0571-87833586 电子邮件:shuc@zjwater.gov.cn 附件: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25年)(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