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 27号),按照“一事项一范本”原则和政务服务2.0建设要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我局修订完善了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两项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纸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传真:0574-89187224 邮箱:405581828@QQ.COM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docx 附件2.房地产企业资质核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docx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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