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违法建筑治理成效,推动我县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违法建筑常态化治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从2025年2月21日起至3月24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执法中队。 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南路20号。 联系人:余建新,电话:0571-64828579。 附件:
《关于全面推进违法建筑常态化治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关于全面推进违法建筑常态化治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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