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现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仓东路688号新仓镇人民政府平安法治办,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706113;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4日16:30。 新仓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1日
2025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征求意见公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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