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宁波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根据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财综〔2019〕2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财综〔2020〕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宁波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纸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传真:0574-89180565,电子邮箱地址:739450509@qq.com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10日。

 

附件:《宁波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日   


征集部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12-02 截止日期: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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