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城区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青发改〔2024〕3号)实施以来,在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引导市民绿色出行、维护城市停车秩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充分盘活停车资源,进一步优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我局拟定了《关于延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长及实行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包月收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具体见附件,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 3月3日,欢迎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郑晓维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青田县鹤城东路67号504室) 联系方式:0578-6835880 附件:1.《关于延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长及实行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包月收费的通知》。 2.《关于延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长及实行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包月收费的通知》起草说明。 3.停车收费类别 附件1: 关于延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长及实行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包月收费的通知 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青田县城区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修订)》(青发改〔2024〕3号)等文件精神,为市民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营造良好的停车环境,经召开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现就延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长及实行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包月收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费时长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长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 二、包月收费标准 主城区瓯南街道、油竹街道、鹤城街道范围内部分道路停车泊位实行包月收费,收费标准为二类区域路段小型车120元/辆.月,大型车240元/辆.月,区域划分详见附表。 三、相关要求 请你们制定具体的收费管理办法,根据每个路段的车位周转率确定包月数额,明确申请对象,办理时间、申请和退出等事项。同时严格执行调整后的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政策,及时更新收费公示牌内容,调整计时收费系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关于延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长及实行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包月收费的通知》起草说明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合理调控道路交通需求,缓解停车难停车贵问题,优化出行方式,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充分盘活停车资源,促进停车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 3.《青田县城区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修订)》(青发改〔2024〕3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免费时长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长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 (二)包月收费标准 主城区瓯南街道、油竹街道、鹤城街道范围内部分道路停车泊位实行包月收费,收费标准为二类区域路段小型车120元/辆.月,大型车240元/辆.月,区域划分详见附表。 (三)相关要求 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制定具体的收费管理办法,根据每个路段的车位周转率确定包月数额,明确申请对象,办理时间、申请和退出等事项。同时严格执行调整后的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政策,及时更新收费公示牌内容,调整计时收费系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3: 停车收费类别.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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