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对1985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间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发改委法规处,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fgfgc@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联系人:李青芮,联系电话:82496661。 附件: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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