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省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丽政发〔2017〕64号)以及《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青政发〔2017〕242号)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度青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 一、建议项目范围 (一)建议项目主要包括: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决定在本县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需要县政府决定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机关内部人事、财务、后勤等管理事项。 二、征集时间 自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三、反馈方式 本次建议征集由青田县司法局负责汇总。社会公众如有建议项目,可以填写《2025年度青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详见附件),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登陆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徐恩迪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93号,青田县司法局调研督查科 联系方式:0578-6506831 附件:2025年度青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
公告〔2025〕2号.docx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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