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义乌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8月22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2024年9月2日,我单位共计收到86条反馈意见。现对反馈意见中比较集中的问题反馈如下:
社会公众意见1: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新政的适用条件为政策实施之日后引进的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那么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系统关闭至新政策出台期间来义就业创业的大学生就不符合新政的要求,无法进行申报。建议该时间段内未能申报的人员能够按照老政策的适用条件给予一定时间的补申报。
该建议予以采纳。
社会公众意见2: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新政策中对已依据原政策获得补助资格,但仍未兑现完毕的这类人员后续将按照什么要求执行补贴兑付未做出清晰、易懂的解释,建议在新政策中对该问题予以说明。
该建议予以采纳。
社会公众意见3:原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是按月发放的,能够帮助大学生解决来义就业创业初始阶段的部分生活需求。新政策改为一年一发,会对刚刚踏上社会的青年大学生造成较大生活压力,造成人才流失到其他地区。建议补贴发放时间还是保持原政策的一月一发较为合适。
该意见不予采纳。理由:参考金华市及周边地区生活补贴发放周期,均为按年度发放,考虑到金华全市生活补贴发放形式的统一性,在新政中将按月发放调整为按年度发放。
社会公众意见4:原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是交一个月社保就能领到一个月补贴,社保断缴一两个月也没事,这样的方式对于刚毕业大学生来讲十分友好。现在新政策强调必须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后方可申领,只要有一个月没交,就不符合生活补贴申领条件。建议还是保持原政策的交一个月社保就可以领一个月补贴的方式比较妥当。
该意见不予采纳。理由:一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活补贴资金兑付的规范性和安全性,设置连续缴纳社保要求,防止套取补助资金的情况。二是提高企业员工稳定性。
社会公众意见5:专科领取条件加码不合理。大专学历需同时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才符合申领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条件,过于苛刻。建议还是保持原政策的要求较为合理。
该意见不予采纳。理由:根据省委“新春第一会”对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进行系统部署,技能人才是高素养劳动者队伍的重要组成,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将大专学历人员需同时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纳入领取生活补贴条件之一,进而推动义乌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助力高质量高水平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香山路389号6楼义乌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612室公共服务科,邮编:322000。
联系人:李斌娟 联系电话:0579-85435252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