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精神,增强透明度,提高质量,庆元县水利局将《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2月2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主题请注明水文监测环境保护区建议): 1.通过电话方式,电话:0578-6112651。 2.通过邮件方式,邮箱:hch648671@126.com。 3.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庆元县石龙街7号水利局,邮编323800。
附件:《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通知》起草说明.docx
庆元县水利局 2025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