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传统自然村落保留点(简称“N”点)农民建房管理,提升农房整体风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已完成初稿(附件),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雅山中路138号乍浦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3.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521292,联系人:柴海强。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 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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