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收费行为,缓解屠宰企业经营压力,促进我县生猪屠宰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过成本监审、集体审议等程序,我局拟调整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月7日。 二、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 苍南县发改局价格管理科(苍南县行政中心418室) 联系人:董玲月 联系电话:0577-68881822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357541786@qq.com)、传真(0577-68881822)、 邮寄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
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的 通 知 (征求意见稿) 苍南县华统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生猪屠宰费的报告》收悉。为规范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收费行为,缓解屠宰企业经营压力,促进我县生猪屠宰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过成本监审、集体审议等程序,现将我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生猪机械化流水线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为65元/头。 二、你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屠宰场管理,规范屠宰加工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做好宣传解释,明码标价工作,未经批准不得自立名目另外收取其他费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正式文件发布之日执行,原苍发改价〔2016〕4号文件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