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收费行为,缓解屠宰企业经营压力,促进我县生猪屠宰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过成本监审、集体审议等程序,我局拟调整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月7日。

二、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

苍南县发改局价格管理科(苍南县行政中心418室)

联系人:董玲月   联系电话:0577-68881822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357541786@qq.com)、传真(0577-68881822)、 邮寄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


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的

通   知

(征求意见稿)

苍南县华统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生猪屠宰费的报告》收悉。为规范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收费行为,缓解屠宰企业经营压力,促进我县生猪屠宰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过成本监审、集体审议等程序,现将我县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生猪机械化流水线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为65元/头。

二、你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屠宰场管理,规范屠宰加工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做好宣传解释,明码标价工作,未经批准不得自立名目另外收取其他费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正式文件发布之日执行,原苍发改价〔2016〕4号文件同时废止。

征集部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 发布日期:2025-01-22 截止日期:2025-02-07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姓      名:
手机号: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