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镇政办发〔2019〕78号)、《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以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集中清理工作,起草形成了《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23日前将意见通过电话、传真或者邮寄书面反馈。 邮寄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388号315办公室,传真:0574-86272906,联系人:于老师,联系方式:0574-89584260。 附件:《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5年1月14日
征集结果公示 截至2025年1月23日24时,共征集到有效意见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