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县域工程渣土(泥浆)消纳场项目 社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告

依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庆元县县域工程渣土(泥浆)消纳场项目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项目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一期工程包括屏都街道岗后坑消纳场、五大堡乡石坛消纳场以及濛洲街道黄塘和大坑消纳场。一期库容的运行状况将作为二期工程启动的依据。二期工程包括淤上乡淤上消纳场和竹口镇黄坛消纳场。一期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1.47公顷,总库容量为3211万立方米。屏都街道岗后坑消纳场位于屏都街道余村,占地面积为65.17公顷,库容量为1625.8万立方米。五大堡乡石坛消纳场位于五大堡乡石坛村,占地面积为48.18公顷,库容量为1560.9万立方米。濛洲街道黄塘和大坑消纳场位于濛洲街道大塘源村、大板洋村,占地面积为8.12公顷,库容量为24.3万立方米。淤上乡淤上消纳场位于淤上乡淤上村,项目用地面积为13.36公顷,库容为120.3万立方米。竹口镇黄坛消纳场位于竹口镇黄坛村,项目用地面积为11公顷,库容量为32.7万立方米。

二、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内容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或未来发展的潜在影响;并欢迎提出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方式

征求意见的期限为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20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来访、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群众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对群众生活或工作环境有哪些影响;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1.委托评估单位

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东巍

联系电话:13735990134

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东环路17号环卫处,请在信封上标注“庆元县县域工程渣土(泥浆)消纳场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意见建议”字样。

2.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浙江创平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庆元分公司

联系人:吴日新

联系电话:13675763713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石龙新街234号


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0日

征集部门:庆元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5-01-10 截止日期: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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