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粮食企业融资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加大市场化收购信贷扶持力度,调动农户售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的通知》(浙粮〔2024〕3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兰溪市粮食收购市场化贷款贴息方案(试行)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兰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nxi.gov.cn(网址),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企业服务中心主楼17楼兰溪市商务局1723室,邮编:321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76301693@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5日。 联系人:江俊球 联系电话:0579-89016751 附件:1.12.30 兰溪市粮食收购市场化贷款贴息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2.起草说明.wps
兰溪市商务局 2025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