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保护,提升兰亭国家森林公园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生态文明宣传,本着实事求是、应保尽保、面积不减少的原则,拟对原有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进行调整优化。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保障工作的通知》(林办发〔2024〕64号)和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林草要素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4〕50号)文件精神,结合整合优化方案,本次范围调整拟将兰亭森林公园经营范围由落界后的222.33公顷调整至234.40公顷,比原范围面积增加12.07公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林保规〔2023〕4号),为进一步增强经营范围调整和总规编制的可行性和公共参与性,现将《浙江兰亭国家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和《浙江兰亭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4-2033年)》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情况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二、 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21日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75-81189316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5-81180137 邮 箱:582783771@qq.com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 2025年1月6日
兰亭国家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pdf
兰亭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24-2033年).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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