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72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9〕17号)要求,我们对绍兴市财政局制定(包括与其他市级部门联合制定并主办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各有关单位反馈意见汇总形成了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包括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2件,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拟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现将清理结果文件目录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日期: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21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8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绍兴市财政局法规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联系人:吴嘉琦,电话:0575-85209844)。
附件: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docx 绍兴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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