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进一步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24〕3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风护航优化全市殡葬服务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扩大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范围的通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武义县武阳东路2号明招大厦8楼民政局,邮编:321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02993669@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 联系人:孙才志 联系电话:87660119
武义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关于进一步扩大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 免费范围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街道),县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进一步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事〔2024〕3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风护航优化全市殡葬服务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在《武义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武义县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民〔2024〕24 号)文件规定的免费项目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范围。具体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武义籍公民或非武义籍公民在武义县域内死亡、并在县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二、基本服务免费项目及范围 (一)遗体接运 1.武义县域范围内使用普通接尸车辆的遗体接运; 2.接尸袋购置(1只)。 (二)遗体存放 殡仪馆3天以内的遗体普通冷藏。 (三)遗体告别 1.临时告别厅租赁(限使用一场60分钟以内); 2.绢花花圈租赁(10只以内)。 (四)遗体火化 (1)遗体包扎、置入火化炉、骨灰整理、骨灰装殓; (2)普通骨灰盒购置(300 元以内); (3)火化。 (五)骨灰寄存 殡仪馆骨灰寄存(1 年内)。 (六)骨灰安放 1.政府全额投资的村级公益性草坪生态公墓骨灰安放(20年以内); 2.政府规划生态葬区实施的生态葬。 三、经费及服务保障 减免费用由县财政给予保障,殡葬服务机构按照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在结算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殡葬服务机构要坚持殡葬公益属性,进一步规范惠民殡葬办理程序和要求,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水平。 该政策自2025年 月 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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