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期间,通过网上公开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2025年1月30日,我单位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江街道三江路124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57909879@qq.com.
联系人:李燕聪
联系电话:0579-88892689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