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兰溪市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提高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兰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修改制定了《兰溪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兰江街道三江路124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57909879@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0日。 联系人:李燕聪 联系电话:0579-88892689 兰溪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起草说明-声功能区.doc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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