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原《慈溪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于2016年制定,部分条款已不适合当前形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等有关规定我局修改起草了《慈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建议意见于2025年1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慈溪市政府网站,点击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74-63119563,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古塘街道开发大道238号708室,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人:叶向阳 联系电话:0574-63026415) 附件:1、《慈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慈溪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