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一步加强我市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行为,我局起草了《平湖市建设局关于规范居住区树木修剪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导实施流程,明确管理责任主体、管理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管中心,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21951。 3. 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http://www.pinghu.gov.cn/col/ col1229439185/index.html) 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7:00。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