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8〕4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订了《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574-89292201 2、电子邮箱:zcc@nbsti.gov.cn 3、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诚信建设处;邮编:315066 4、反馈意见时间:9月9—15日 5、联系人:龚靓 电话:0574-89292201 附件: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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