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度龙泉市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龙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度龙泉市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

一、建议项目范围

(一)建议项目主要包括: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具体包括:

(1)制定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发展与改革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具体包括: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

(2)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3)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4)本行政区域各类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具体包括: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森林、海洋、滩涂、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旅游度假区等,以及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1)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5.其他重大事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等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2.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

3.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可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征集时间

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2月20日

三、反馈方式

社会公众如有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直接在页面下方留言,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

2.信函:龙泉市贤良路333号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请在信封上注明“2024年度龙泉市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字样,邮编:323700;

3.联系电话:0578-7262195。

4.感谢您的支持!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征集部门:龙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4-12-28 截止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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