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浙江省公墓成本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发改价格〔2022〕7 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丽水市民政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墓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丽民〔2020〕36号规定,云和县发改局、云和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定了云和县安溪畲族乡安溪公益性生态公墓价格。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2280488442@qq.com 2.传真:5120772 3.邮件地址:云和县城北路6号云和县发改局(价格和农村经济发展科),联系电话:5520118。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
附件:云和县安溪畲族乡安溪公益性生态公墓拟定价格(征求意见稿).doc
云和县发改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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