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平湖市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东田路518号水务集团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陶冶,0573-85011109。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日17:00。 附件:平湖市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平湖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 《平湖市高品质管道饮用水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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