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邮政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瑞安市村邮员选聘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现将《瑞安市村邮员选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12月23日至20241231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方式:社会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到瑞安邮政管理局

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交通大厦11楼1101室

联系人:阮女士

联系电话:0577-66602079

电子邮箱:rayzglj@163.com

邮政编码:325200 

 

瑞安邮政管理局

2024年12月20


瑞安市村邮员选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为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基本均等的邮政普遍服务,根据《关于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的意见》(浙发改社会〔2010110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村邮站建设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浙邮管〔201112号)、《温州市村邮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温政办〔2012220号)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村邮站运营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瑞政办〔2013154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村邮站是指村级邮政服务站。村邮站服务功能分“基本服务功能”和“扩展服务功能”两个方面。基本服务功能是指函件、报刊、普通包裹投递等基本公共服务。扩展服务功能是指邮政各类业务代办受理、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缴、农村药品配送和农资配送等。

根据不同的服务定位和信息化水平,村邮站分为一类村邮站、二类村邮站、三类村邮站(以下简称为一类站、二类站、三类站)。

一类站:只提供投递基本服务。

二类站:除提供投递基本服务外,依托就近的邮政网点,采用手工方式开办简易收寄(受理信函、包裹、报刊的收寄收订)等扩展服务。

三类站:在二类村邮站功能基础上,依托村邮站信息化平台,提供邮政其他业务的代办受理、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缴、票务代理、物资配送、分销业务等。

三、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受聘在村邮站从事农村邮件投递的专职或兼职人员(以下简称村邮员)。

四、村邮员由所在地社区(行政村)聘用和管理。每个社区(行政村)根据社区(行政村)范围大小、人口和服务内容,合理确定村邮员人数、划定投递区域、选聘村邮员,报所在乡镇(街道)和邮政企业审核,送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督促村邮员按照邮政企业要求履行好村邮员职责,开展好基本业务和拓展业务。

五、邮政企业负责村邮员的业务培训、检查、指导、考评等工作,负责监管村邮员做好基本业务和拓展业务,按时对村邮员考核打分并将考核结果报乡镇(街道),对不履行职责、有违规行为的村邮员,向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提出更换村邮员的意见。

六、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村邮站日常运营管理、村邮员补贴落实等工作,负责督促社区(行政村)开展村邮员的选聘工作,负责所辖村村邮员的资格审核工作,核定村邮员基本服务补贴并督促其及时发放到位,负责解决辖区内村邮站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七、市邮政管理部门协助各乡镇(街道)和指导邮政企业对村邮员进行监督和考核,协调村邮站日常运营管理中的协调工作。

八、村邮员选聘条件

(一)工作认真、负责,有为村民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原则上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年龄1865周岁,山区、海岛等地区可放宽年龄,由属地乡镇(街道)把握。

(四)现任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监委主任等享受财政保障待遇的人员不得被聘用。

九、村邮员工作职责

(一)基本服务:村邮员与投递员要做到交接有人,村邮员签收函件、报刊、普通包裹后要立即组织投递,不得故意推迟,同时及时清退无着、改退邮件,上交清单档案。

(二)拓展服务:按照按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和邮政企业的标准,做好其他代办业务。

十、村邮员上岗前与社区(行政村)签订村邮服务目标管理责任书。

十一、村邮员报酬标准及构成

(一)市财政下拨的运行经费:一类村邮站500/月·站、二类村邮站600/月·站、三类村邮站700/月·站,增加一个村投递报酬相应增加110/月·村。

(二)拓展服务业务酬金收入,按照按普遍服务邮件报酬协议约定。

(三)市财政下拨的运行经费须保障村邮员缴纳当年度人身意外保险等综合保险的费用。

十二、村邮员退出机制

(一)超过规定年龄或因身体原因不再适合担任村邮员工作的;

(二)现任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监委主任等享受财政保障待遇的。

(三)一年内累计3次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或月度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的、不能胜任村邮服务的;

(四)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公民通信权利和通信秘密事项的;

(五)主动退出的,要求提前一个月告知社区(行政村)、邮政企业;

(六)其他需要变动调整的;

符合以上退出条件、未及时退出的村邮员须退还报酬(符合退出条件的月份后领取的报酬)。

 

附件:瑞安市村邮服务目标管理责任书


附件

 

瑞安市村邮服务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               街道(乡、镇)               村委会

乙方:              ,身份证号:                             

 为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确保我村村民均等、便利、安全地享有邮政普遍服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担任我村村邮员事宜,双方签订《村邮服务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的意见》(浙发改社会〔2010〕1106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村邮站建设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浙邮管〔2011〕12号)有关规定,以上村委会以联合采购劳务方式设置村邮员岗位。

二、乙方自愿申请上岗,为                                                                       个村的村民提供邮政基本服务。基本服务内容包括平常邮件(平信、帐单、明信片、印刷品等)、给据邮件(挂号信、普通包裹、汇款通知单等)、报纸和杂志的到户投递,到户投递率应达到100%。投递原则上每周不少于5天。

服务期限自            日至            日。期满后乙方可申请延期,经甲方考核合格可续签。

三、甲方提供位于                    的场地作为本村邮站站房(面积:      平方米)。由镇街按月季)向乙方支付村邮服务费用。标准为基本报酬      /月,计件报酬0.2元/件,镇街道办事处根据邮政部门提交的《浙江省村邮服务目标考核表》考核发放,每扣1分减发1%。

四、甲方根据需要与邮政部门签订其他业务代理协议,并要求乙方在本村开展邮政各类业务的代办受理、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缴、农村药品配送和农资配送等扩展服务,乙方保证认真履行。                                               

村邮员履行邮政扩展服务的,由邮政部门按协议支付业务代理费。

五、乙方承诺做到:

1.认真执行《浙江省村邮站建设和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公民通信权利,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规定。不私拆隐匿毁弃邮件报刊、不泄漏用户邮件信息。

2.认真履行村邮员职责,按规定时间及时准确地做好本村邮站投递范围内信报邮件的妥投到户工作,不积压延误、不乱投乱放、不擅自停投。

3.负责管护好村邮站的场地、用品工具,保持整洁。确保邮件安全,保障正常运行。

4.接受邮政部门业务指导与技能培训,服从邮政部门的业务管理、质量稽查等。遵守各项邮政业务规章制度,及时整理上交各类清单,确保邮件反馈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协议范围的各项业务。

5.服从并接受村委会的岗位管理和考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村委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村邮服务资格:

1.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公民通信权利和通信秘密事项的;

2. 一年内累计3次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能胜任村邮服务的;

3.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较差、村民意见较大的;

4.经甲方集体研究决定需终止乙方的村邮服务资格的;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规定。

八、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邮政分公司及市邮管局各执一份。

 

                    签订日期:            




附件:关于《村邮员选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征集部门:瑞安市政府 开始日期:2024-12-23 结束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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