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拟废止《海盐县税收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6〕88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31日 反馈方式: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网上留言、电话反馈、信函以及电子邮件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并请注明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反映问题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3-86035893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63号(国家税务总局海盐县税务局) 电子邮箱:702286270@qq.com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关于废止《海盐县税收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废止盐政办发〔2016〕88号文件的起草说明.pdf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废止<海盐县税收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意见>》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