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已出台新政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起草了《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7日,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青田医疗保障局。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吴文颖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科(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67号青田县医疗保障局606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6093667

 

附件1: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征集部门:青田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4-12-19 截止日期: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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