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已出台新政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起草了《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7日,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青田医疗保障局。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吴文颖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科(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67号青田县医疗保障局606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6093667 附件1: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