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县养老领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和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以“同区域同待遇”为导向,梳理归集养老、救助、就业、殡葬等服务事项,明确相应改革内容,以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时间、降低办事成本为方向,让更多老年群众享受到“家门口”普惠优质的养老服务,实现“迁得出、住得稳、过得好”,推进我县迁居养老改革,拟制定本标准。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因上级要求尽快制定、及时出台相关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7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单位: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联系人:徐杰杰 联系电话:0580-5595911 来信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95号,邮编:202450。
嵊泗县迁居养老“一件事”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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