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实现滨水空间开放共享、集约高效利用、生态价值转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促进共同富裕,现将《淳安县关于涉水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配套浮动设施临时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5日 意见反馈方式:征求意见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至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水政管理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1号12楼1210室。 联系人:章律,联系电话:0571-89601859。 附件:1. 《淳安县关于涉水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配套浮动设施临时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 关于《淳安县关于涉水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配套浮动设施临时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 2024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