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相关要求,区司法局牵头开展本次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1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继续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5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见附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给南浔区司法局。联系人:万双林。联系电话:0572-3023113。 继续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湖州市南浔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