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征求《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5年春季我市以晴朗天气为主,空气干燥,森林火险气象风险等级较高。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春节、清明期间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森防指办起草了《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1122日前反馈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叶柳,联系电话:0576-85389108

通讯地址:临海市大洋街道临海大道(中)1919号台运广场4楼


附件: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临海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1113    


附件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做好春节、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我市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2025123日至4月15日止

二、禁火范围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以内所有林区为禁火区域

三、在禁火期和禁火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携带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

上坟祭祖和丧葬时烧香、烧纸钱、点蜡烛、送坟、烧坟草燃放烟花爆竹等;

炼山、烧荒(田坎草)、焚烧农作物废弃物等;

野外明火取暖、照明、野炊、放孔明灯等

私设电网、防火驱兽取蜂蜜等

其它野外用火及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严管野外火源,严惩违法用火。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增派人员严防死守。全市专职护林员务必在岗到位,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做到迅速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同时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违法处理:违反本禁火令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森林火灾肇事者,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110。

特此通告


征集部门:临海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4-11-13 截止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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