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加大专利侵权打击力度,市政府依据《浙江省专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制定《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赋予区、县(市)专利行政部门专利执法权的批复(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日期: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13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8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三处(地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1号楼,联系人:应超,传真:88615080,电子邮箱:sxgsyc@sina.com)。 附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县(市、区)专利行政部门专利执法权的批复.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