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 (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61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实现我市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我局组织了《龙泉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的编制工作,现已形成管理规定草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9日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1170665951@qq.com 2、邮寄地址:中山西路35号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幢301办公室。(请在邮件标题或者信封上标注“龙泉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工作指引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578-7750199
附件:龙泉市“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讨论稿).doc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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