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船寮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田等自然村列入遗体火化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村(居)两委、镇属各部门

为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绿色殡葬”,根据各村康庄公路建设的逐步完善、通车,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青田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及时将符合火化条件的自然村列入火化区,船寮镇人民政府决定,将已通车具备遗体火化条件的33个自然村列入火化区

现将青田县船寮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田等自然村列入遗体火化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自2024年127日至2024年1217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陆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陈斌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船寮镇人民政府(青田县船寮镇黄言村1号

联系方式:0578-6795500


  附件:1.附件1:青田县船寮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田等自然村列入遗体火化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2.附件2:起草说明.wps


征集部门:青田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4-12-06 截止日期: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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