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海宁市一般湿地名录(第二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5 信息来源: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加强湿地资源管理,保护湿地文明,践行绿色发展,有序推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规范湿地名录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组织开展了一般湿地(第二批)认定工作,拟将海宁市黄山港(南段)、海宁市袁硖港(南段)等认定为海宁市一般湿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6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联系人:谢铭怡

联系电话:0573-87232384

联系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邮编:314400

附:海宁市一般湿地名录(第二批)及图件


海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海宁市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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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黄山港(南段)一般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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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袁硖港(南段)一般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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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关于对《公开征求海宁市一般湿地名录(第二批)意见的通知》意见征集期间的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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