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土空间零增长”的大背景下,兰溪市新增空间指标十分紧张,规范村民建房及空间整合提升有利于优化产业平台的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为进一步完善《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兰政办发〔2022〕27号),结合兰溪实际,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的修订,并形成《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3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兰溪市兰荫路27号,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处,邮政编码:321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64674855@qq.com。 附件1: 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联系人:杨丽妍,联系电话:0579-88825317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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