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形式反馈至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3日 联系人:张中明 联系电话:0573-86022923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秦山路128号 邮编:314300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4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海盐人文纪念园公墓现行收费依据是《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海盐县民政局、海盐县物价局关于核定海盐县人文纪念园公墓收费价格的批复》(盐发改价〔2018〕371号)。该文件对具有公益性质的普通类墓穴、壁葬格位、花坛葬进行了定价,其他墓穴按经营性墓穴要求实行协议定价。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相关规定: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的墓穴使用费及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墓收费管理,县发改局会同县民政局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并兼顾财政补贴情况、群众承受能力、节约环保的原则确定了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2024年8月20日,海盐县松鹤公益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县发改局提交了《关于要求补充核定海盐人文纪念园墓穴使用费及基本服务收费的请示》。 2024年9月11日,对海盐人文纪念园公墓进行成本调查。 2024年10月,委托嘉兴海创会计师事务所对海盐人文纪念园公墓成本进行监审。 2024年11月中旬,确定初步定价方案。 2024年11月27日,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初稿。 2024年11月28日,征求县民政局意见。 2024年11月29日,征求嘉兴市发改委价格处意见。 2024年12月3日,县发改局召集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殡仪馆相关负责人就规范我县殡葬领域收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 综合各单位意见,结合海盐实际,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三、议题主要内容 《通知》对海盐人文纪念园墓穴使用费及基本服务收费进行定价,其中普通类墓(含单、双)和壁葬单、双穴价格未作调整,并明确公墓墓穴使用年限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在使用期限内免收公墓环境保洁费。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按照嘉兴市民政局、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公布的项目执行,不得擅自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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