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声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浙环发〔2023〕35号)等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对原2019年6月实施的《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进行修编,组织编制了《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zlc8948@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日。 联系人:李 娟 联系电话:82495130 附件:1.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征求意见稿) 2.《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1: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pdf 附件2《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编)》(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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