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28
  • 信息来源: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将《平湖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发布于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专项规划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21055,联系人:沈佳丽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9日。

 

 

 

附件:《平湖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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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8 截止日期: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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