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诸政办发〔2021〕8号)要求,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对2011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2月6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反馈至诸暨市卫生健康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汤锦鹏,联系电话:0575-87108307。 通信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45号市卫生健康局;
附件:1. 附件1 起草说明.wps 2. 附件2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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