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科学指导街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七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海盐县绮园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7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至海盐县住建局。 联系部门:县住建局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27号 邮编:314300 联系电话:0573-86025660 附件1:《海盐县绮园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附件2:海盐县绮园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6日 《海盐县绮园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海盐县绮园路于2023年12月经省政府正式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022年5月,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委托长三角(嘉兴)城乡建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依据 按照《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所在地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批准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组织编制完成相应的保护规划,并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编制目的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复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加强海盐县绮园路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管理工作,保护街区的格局和建筑风貌特色,开展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是海盐县绮园路历史文化街区内各项保护、建设工程与规划管理的依据和法定文件,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符合规划要求。 三、编制内容 (一)保护区划与管控要求 保护规划明确了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和面积,并分别对两个区域提出管理控制要求。 绮园路历史文化街区面积共14.86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为3.03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1.83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以绮园及现存冯宅为中心,东至绮园东园墙外15米及官酱园围墙,南至海滨东路北侧,西至绮园路东侧,北至现“大池海”北侧围墙,保护范围的具体区划详见规划图纸。占地面积:3.03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文昌路,西接绮园路、杨家弄与戚家弄,南临海滨东路,东至大营弄与新桥路,面积11.83公顷。 (二)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 绮园路历史文化街区不仅承载着海盐县的历史记忆以及传统文化,同时也见证了海盐县城的发展与演变。绮园路历史文化街区位于海盐县城中心,交通便利,沿海滨东路向东可达滨海景区,向西则为古刹天宁寺,形成海盐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与旅游资源汇集区。保护绮园路历史文化街区对体现海盐城市特色、文化品味、增强地方文化认同感有着重要作用。 (三)保护框架、内容与重点 保护规划明确了街区保护框架、保护内容与保护重点。保护框架以坚持整体保护的理念,包含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部分内容。保护内容应明确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相应各类保护对象的等级和数量。保护重点结合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提炼和明确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的保护要点。 (四)传统格局保护 保护规划明确自然山水格局、街区街巷格局、重要空间界面等保护管控措施。对重要特色街巷空间,明确基本的空间尺度、空间界面的整体特色与两侧建筑高度、形式、体量、色彩等控制要求,保持现状或恢复历史的风貌特色;在界面保护上,对表现历史风貌起重要作用的空间系统的界面,应强调原有特色的保护,提出明确的尺度、外貌与使用功能上的保护要求,提出适宜的修缮方案、功能改善措施与内容。 (五)传统街巷保护 保护与传统空间格局相关的4条传统肌理街巷:大营弄(大营巷)、绮园路(混堂巷)、戚家弄(戚家巷)、杨家弄(杨家巷)。提出了街巷保护的内容和措施。 (六)视廊与建筑高度控制 保护沿河以及巷弄两侧的空间尺度、传统风貌建筑立面与风貌,保证视线的通透性,整治改造或拆除视线通廊两侧不协调的建筑及设施。根据控高要求调整影响视线通廊和传统风貌的建筑高度,保证滨水绿带贯通和滨水景观环境,合理控制河道转折、交汇处的对景景观。高度控制应采用檐口和屋脊双控,明确檐口与屋脊高度。当地块涉及多重控制要求时,应从严控制。 (七)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 坚持“整体保护、合理保留、普遍改善、局部更新”的指导方针,对于绮园路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各类建(构)筑物区分不同情况,在对不同保护对象进行评估分类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措施。 (八)街区发展与功能定位 打造汇聚风土人情的开放式园林街区;谋划凝聚园林艺术的多元化创新街区;成长内向共生外向引流的浙江园林典范。 (九)用地布局调整与人口容量控制 保护规划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中关于街区用地性质与功能布局内容,延续街区以商业用地、文化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公园绿地为主的用地规划,通过微调优化街区用地空间结构,服务街区文化、旅游、商业等功能。 (十)道路交通规划要求与措施 明确街区保护范围内车行、人行、停车场等各类交通规划体系。 (十一)绿地和开放空间建设引导 在保留现状街区景观绿化的基础上,规划通过保护整治对部分空地进行景观节点设计,形成“一环两心三带多节点”的绿化景观格局,提升街区绿化品质,美化人居环境。 (十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与措施 以片区角度综合考虑绮园路历史文化街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结合周边区域规划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 (十三)市政设施规划要求与措施 保护规划明确街区内给水、排水、电力、环卫、综合管线等专项市政设施工程规划措施。 (十四)防灾设施规划要求与措施 保护规划明确街区内面对的主要防灾类型,并健全相应的防灾安全体系。 四、其他事项 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本次开展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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