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3〕5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4〕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淳安县老年助餐服务综合奖补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 意见反馈方式:征求意见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 邮寄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1110室。 联系人:王晓波,联系电话:0571-89600518。 附件:1. 附件1:淳安县老年助餐服务综合奖补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 附件2:淳安县老年助餐服务综合奖补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淳安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