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聚焦品质城市建设要求,深入推进人产城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强设摊经营活动管理,拓宽富民增收渠道,规范设摊经营行为,营造整洁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市容环境,满足市民对高品质、亲民化生活的要求。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与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反馈。通信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西路53号,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电话反馈。联系人:蒋阳,联系电话:0578-7760525,传真:0578-7666002。 三、公开征求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
附件: 1.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龙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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